重点服务13至18周岁容桂街道的“闲散青少年”和“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”,建立容桂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三级介入机制,让其远离“性危机、沾染软性毒品(倾向)、离家出走、打架”这四类高危处境,达至预防违法犯罪的目标。其中,容桂街道闲散青少年,指13至18周岁不在学且无职业状态的持续半年以上的;不良行为是指:吸烟、抄袭他人作业、喝酒、翘课、上课迟到、在公共建筑外墙涂鸦、恶作剧使他人生气、保留拾到的财务自用等;严重不良行为是指:暴力威胁老师、纵火烧毁财产、使用软性毒品、用暴力或武器从他人处获得财务、偷窃或尝试偷取财务、加入帮派为帮派打架等。